English

66小时特别行动

■警方行动
1998-06-26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近日,朝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66小时之内破获了一起杀人焚尸案。

5月17日9时45分,朝阳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:附近有一辆出租车起火。刘文元立即带侦查员王长青、范颖、技术员、法医赶往现场。

现场被烧毁的黄色昌河“面的”还在冒着最后几缕青烟,火已被赶来的消防队扑灭。车上有一具被烧焦的尸体已无法辨认,从前车牌上依稀可见京B16738。

根据从现场发现的引燃物焚尸的位置,初步认定是凶杀。

凌晨1时30分,此案碰头会在管庄派出所召开。凌晨5时,法医鉴定报告证实,死者是被刺穿心肺后被焚尸的。

根据死者单位提供,死者肖某正在闹离婚,他生前与本厂女工小王关系暧昧,王同时又与一姓田的工人关系暧昧,后被肖发现,肖不许王有别的男友,并让王赔偿他为王支付的各类费用共12000元。

这时一目击者提供了一重要情况:案发当晚,他见一辆“面的”驶入自行车道停下来,后面跟着摩托车超过“面的”也停了下来。“面的”上下来一短发女子,摩托上下来一男子,两人耳语后,男子拉开车门扔了一个什么东西,“面的”冒起火来。男、女乘摩托车离去。

根据这一情况分析,短发的女子很可能就是小王,骑车的男子则是小田,这个厂休息是一、二,18日、19日正是厂休日,侦查员在小王家蹲守,未见其回家。

20日上午,小王、小田似乎什么也没发生一样,照常来上班。侦查员将二人分别带到刑警队。

询问开始了。

小王编造着17日晚案发时她在何处的谎言。小田更是顽固,似乎发生的一切与他无关。小王硬扛了3个小时,小田硬扛了7个小时。

侦查员长时间交待政策,终于攻克了这二人心理的最后一道防线。两人的交代基本一致。

王和田3年前相识后,一直保持着两性关系。一年前,与同一车间肖又发生性关系之后,肖便不让王再跟其他男人来往。

王对肖开始越来越反感,她打电话给田说:“不是我死就是他死(指肖)。”

于是一场酝酿已久的杀人计划开始实施了……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